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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TARF or Tough??? * * *

T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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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TARF or Tough??? * * *

TARF(Target Redemption Forward,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為近三年來國內各銀行TMU(Treasury Marketing Unit)部門,又稱為金融行銷部門,最熱賣的商品之一。所謂TARF是一種與匯率連結的衍生性金融商品,利用匯率選擇權組合經過計算後組裝成一整包商品,具有長天期,多期比價,槓桿(賠錢時計算損益為賺錢時兩倍)特性,因此一旦做錯方向,投資人所遭受的不是單期的損失,而是在未來每期比價時皆需面臨投資虧損。產品架構設計上會有「履約價(K)」、「保護價(EKI)」及「獲利出場目標(Target)」,以最熱門的人民幣TARF舉例,正常架構為2年期合約,未來2年內每個月比價一次,當一美金兌人民幣匯率為6.22時,產品架構可設計為比價時賣一美金兌人民幣在6.35(K)價位,並設定保護價(EKI)在6.55,比價時分為三種情境(1)比價匯率低於6.35,投資人可賺取6.35與比價匯率間價差,並累積「獲利點數」,一旦累積點數達到「獲利出場目標」,此兩年期合約即結束。(2)比價匯率落於6.35(K)與6.55(EKI)內,正常情況下投資人需損失6.35到比價匯率間價差,但因有保護價設計,因此落在區間內無任何損失(造成投資人無停損概念)。(3)當比價匯率高於6.55(EKI)內,投資人需支付比價匯率與6.35(K)間差額損失,亦即一旦發生損失,通常虧損幅度已大。在一片看好人民幣國際化聲浪下,看升人民幣的商品蓬勃發展,因此當發生今年8月11日人民幣大幅貶值情況下,原本被認為非常安全的產品架構皆面臨大幅虧損,尤其是對去年年初所承作的商品履約價大多設定在6.10水準,保護價皆落於6.3附近早已被貫穿。

在近幾年低利環境下,國內銀行企、消金皆難有所成長,相較於放款、房貸等需要長時間收取利息認列收入情形下,銷售衍生性金融商品銀行僅扮演仲介角色,即向外商銀行購買並銷售給國內企業,可馬上認列手續費收入外,銀行本身並未暴露在太多的風險之下,使TMU迅速成為國內各銀行主要獲利來源,因此讓客戶承作超過本身能力所能承擔交易不斷上演。在2014年第二季與今年年初,以及這一波8/11匯改後,金管會皆多次介入監管,並針對衍生性金融商品規範不斷修改,例如事前對客戶KYC、事前風險預告、產品分類、損失上限控管、專業客戶資格認定及保證金徵提規範。此次遭遇8/11匯改後貶值幅度大幅高於前兩波貶值幅度,導致許多中小企業面臨無力補繳保證金以及無法交割導致客戶違約並影響企業營運,金管會更是祭出更嚴格措施,包含(1)提高專業投資人資格,公司資產需大於1億,為之前5,000萬兩倍。(2)合約期間僅可為一年,禁止現行主流兩年。(3)損失上限由原先名目本金6倍改為3.6倍。(4)針對保證金修訂統一標準。這些新制規範勢必對大幅打擊國內金融商品銷售影響銀行獲利。

但當國內針對TARF等衍生性金融商品大幅撻伐之時,是否有過度保護投資人之餘仍待我們思考,能夠承作TARF商品客群皆為大多為國內中小企業主,並被銀行認定為「專業投資人」,許多企業主對於外匯敏感程度更是大幅高於一般大眾,承作交易前事先風險告知與產品說明書皆為必要程序。究竟責任在於銀行不當銷售抑或是投資人投資自身貪圖利益不顧風險,亦是值得思考課題。投資人若是投資失利就可把錯誤怪罪於銀行是否適當?但唯一可確信的是未來類似產品開發與銷售皆會大幅下降,對於國內金融商品創新發展可能會帶來負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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